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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58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2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黄亚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吸收退休人员进社区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配备相关规定:《长子县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长子办字〔2022〕13号)中“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部分内容明确写着要严格社区工作者选聘标准和程序——采取依法选任、公开招聘、上级选派等方式配备社区工作者。
二、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长组通字〔2022〕2号)“专职社区工作者指依法选任和公开招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中心(站)等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由乡镇统一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是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人员管理属于丹朱镇政府,民政局主要是对社区业务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切关心和大力支持。
致
礼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郭毓彬
联系电话:15603550888
长子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