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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589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26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11-1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黄亚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吸收退休人员进社区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配备相关规定:《长子县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长子办字〔2022〕13号)中“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部分内容明确写着要严格社区工作者选聘标准和程序——采取依法选任、公开招聘、上级选派等方式配备社区工作者。

二、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长组通字〔2022〕2号)“专职社区工作者指依法选任和公开招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中心(站)等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由乡镇统一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是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人员管理属于丹朱镇政府,民政局主要是对社区业务工作指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切关心和大力支持。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郭毓彬

联系电话:15603550888


长子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