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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87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陈宇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关于“养老”这个话题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谈话内容中,尤其是政府对于养老也是关注度越来越高。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尤为重视,通过不断争取,逐步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环境,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
二、现阶段,我县第一养老院已完成“公建民营”合同签订,待后续工作完结后即可入住运营。第一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真正意义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待开门运营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县的养老压力。同时,我县农村敬老院也在探索“公建民营”,符合条件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运营。目前,我县丹朱敬老院已经实现“公建民营”。实现“公建民营”的敬老院在为农村特困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有条件的也可接收社会老人,从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县的农村养老环境和养老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宋红义
联 系 电 话:18835544836
长子县民政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