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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93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20 |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局、办,县直各委、局、办、中心,各人民团体: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即日起,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均可参加捐助活动,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从11月25日起,由县融媒体对捐款进度实时公示,捐款活动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
捐款事项:捐款单位需提供捐款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送至县民政局财务室,填写政府非税电子化票据,生成缴费二维码,通过二维码缴费。
联系电话:8331171
中共长子县委办公室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