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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11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0-16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0-1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识别、补贴资金精准发放,深入排查整治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应、应退尽退应发尽发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县所有在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员。

二、复核内容

各乡镇(服务中心2024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为基数,对标开展复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核查符合对象是否“应享尽享”。主要核查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特别是新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新申请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是否已知晓政策并自愿申请。

(二)核查清退对象是否“应退尽退”。主要核查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包括残疾人证有效期、残疾人死亡、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监狱服刑、户籍迁出等情况);是否与其他政策重复享受(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离休老干部护理费、老年人护理补贴、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

(三)核查补贴资金是否“应发尽发”。主要核查补贴资金是否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漏发、重发等现象。

、复核步骤及方法

(一)动员部署(10月20日前)

各乡镇服务中心)按照本次复核要求,坚持“应、应退尽退应发尽发”的动态管理原则,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落实复核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复核工作动员会

(二)实施复核(10月20日-11月10日)

各乡镇(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复核内容,组织专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及领取其他补贴等情况入户调查核实并填写《长子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4年度审核表》附件1)、《长子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4年度审核表》附件2),同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复核中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仍领取两项补贴的,应当及时终止,报县民政局备案书面通知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15日内追回超发资金。对于排查发现的符合条件但尚未申领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应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主动告知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汇总上报(11月10日-11月15日)

复核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服务中心)汇总填报《长子县XX乡镇(服务中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长子县XX乡镇(服务中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11月15日前连同年度审核表原件报至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事关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各乡镇(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精力时间,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确保复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严格程序。各乡镇(服务中心要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程序,复核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三)强化管理,注重方法。乡镇(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在复核期间,补贴对象需主动配合复核工作,对于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复核的补贴对象,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