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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33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07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七夕”8月10日婚姻登记预约办理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07 |
为满足广大新人的登记需求,长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于8月10日开通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8月10日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时间按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
二、实行现场预约登记。为减少新人们“七夕”办理结婚登记的等候时间,最大限度提高登记量,即日起至8月9日,准新人们可携带第四条所需资料到长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提前审核资料并现场预约。
三、申请条件
1.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长治市;
2.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所需资料
1.初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
2.再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材料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3.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
4.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
五、咨询电话:0355-8470882。
县民政局向新人们发出倡议,鼓励各位新人从我做起,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以实际行动引领婚俗改革新风尚。
长子县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