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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275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15 |
| 发文机关:长子县能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15 |
尊敬的刘鹏、陈佳楠、刘鑫景、申志强、张琳、杨庆玲、吴晓军委员: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长子县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均处于发展初期,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规模尚小,尚未形成体系,在充电设施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公共领域充电桩充电速度较慢、充电站点分布不均匀、充电桩建设速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不匹配问题、充电设施建设难度大、监管以及使用情况有待加强、运营平台较多,缺乏统一管理等。
为了规范长子县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我县目前正在开展《长子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年—2026年)》,本次规划中包含长子县县城、各乡镇、下辖行政村及农村公路等单位地区,未来三年内(2024年—2026年)充电桩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初步设计至2024年底,我县开展县域新能源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摸清市场规律与需求;建设充电场景样本,先行先试;筛选优质充电场景方案,形成典型案例。截至2025年底,根据典型充电场景案例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充电网建设工作;初步建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截至2026年底,建成“零碳”示范性公共充电场站,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建成充电网政府统一服务平台,迭代完善“找桩、预约充电、统一支付”等便民功能;建成数字化、智能化一体的城市(乡)充电补能网络。
针对我县小区公共区域,我局已与住建局对接并将我县各小区适合安装充电设施的地面、地下停车场编入专项建设规划中,并在随后开展并具体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礼
部门负责人:杜洋
承 办 人:程玉山
联 系 电 话:832798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