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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能源局对格盟廉山光伏电站进行监督检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20 |
经 长子县能源局 检查(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1.35kV高压配电室通风不畅;2.升压站内龙门架北边杂草过多;3.400V配电室外开关防雨罩损坏;4.班前班后会记录填写不规范;5.拷问讲解记录填写不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第 1-5 项问题立即改正;第 / 项问题于 /年 / 月 / 日前限期改正。改正完成后由 长子县能源局 组织复查,复查结果报本机关。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