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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029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05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6-01-0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1.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督查督办、公文处理(含发文合法性审核)、文书档案、后勤管理、值班安保、会务组织、公务接洽、工资核算、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公平性竞争工作。

2. 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决定,做好教育系统及机关党建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同时抓好校级后备干部队伍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

3. 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国培计划、全员培训等;负责省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推荐;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及家校共育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关工委、少先队、团委工作;负责统战、宗教工作;负责劳动教育工作。

4. 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妇女及计生工作;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5. 负责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及职称档案管理工作。

6. 负责信访矛调、维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违纪案件调查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交办事项等。

7. 负责学校、教师、学生表彰奖励;

8. 完成其他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人事管理股

1. 负责编制核定、教师招聘及交流工作。

2. 负责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工作。 

3. 负责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4. 负责特级教师的评选推荐和考核工作。

5. 负责校园长培训、教师招聘及岗前培训工作。

6. 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教育系统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8. 负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9.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计划财务股

1. 负责参与拟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

2. 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统计、年报工作。

3. 负责宏观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和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

4. 负责牵头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决算工作。

5. 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落实,督促教育各类资助(含奖学金)政策落实。

6. 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基础教育股

1. 负责宏观指导全县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及联盟办学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体卫艺工作;负责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负责推进文化服务均等和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负责规范办学和标准化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2. 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3. 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4. 负责规范办园及幼儿教师培训工作。

5.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教育技术装备股

1. 负责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图书室)及教育技术装备八大类的规划及实施。

2. 负责组织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馆设备“配、管、用”的督查指导。

3. 负责实验教学相关工作。 

4. 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管理。

5.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建设。

6.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招生考试办公室

1. 负责各类国家考试政策宣传。

2. 负责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全县的高考、中考、自考和成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3. 负责协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

4.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1. 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法律情况的督导工作。

2. 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行政督导和教学评估督导。

3. 负责牵头推进法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4. 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5.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教学研究中心

1. 负责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2. 负责拟定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做好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工作。

3. 负责开展新课程改革,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及成果推广,提高课堂教学质效。

4. 负责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作。

5. 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6. 配合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二)教育发展中心

1. 负责协助计财股做好各类教育资助工作,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2. 负责教育局牵头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各学校开展基建项目建设;负责“两不一欠”相关工作。

3. 负责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放心午餐”及食堂管理;负责农村寄宿制学校提升改造工作;负责学校供暖、饮水卫生相关工作。

(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1. 负责遵循公益性、普及性、规范性、教育性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各类兴趣活动。

2. 负责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及校外健身娱乐、学习、艺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