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20812 | |
发文字号:长政教科字〔2020〕5号 | 发文时间:2020-01-27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科技局 | 主题词:中小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意见 |
标题:中小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意见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0-01-27 |
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了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危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以校为主
县教科局加强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学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防控主体,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先、防控结合
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学校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教科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督查学校各处室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晨检和学生缺课追踪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早期表现的学生, 应督促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含。
(七)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县教科局汇报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监测与报告
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全体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专人)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会同医疗机构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逐级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学校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病例暴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立即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之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科局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五、应急处置
根据《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和《山西省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结合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
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2)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指导督促下,学校要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对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严格控制教职工外出。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1.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3.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保障措施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配齐专职或兼职校医。校医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长子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