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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115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48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12-11 |
尊敬的郭艳汝委员:
您“关于参照中小学教师提升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高度认可
幼儿园班主任作为学前教育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幼儿习惯养成、品德塑造、安全保障等多重职责,工作压力大、专业性要求高。您提出的提升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建议,对于体现岗位价值、激发教师积极性、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与当前教育系统重视教师待遇、推动教育公平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我们对此表示充分认可。
二、强化政策研究,夯实争取依据
(一)梳理上级文件
全面整理山西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等政策中关于教师待遇、班主任津贴的条款,提炼出“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统筹考虑”“班主任津贴财政专项保障”等关键依据,形成政策汇编手册。
(二)调研兄弟县区经验
组织专班赴已落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的县区调研,重点了解其津贴标准、资金来源、考核机制等实操细节,形成《县区经验借鉴报告》。
三、主动沟通协调,凝聚多方共识
针对您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将第一时间积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专题汇报,详细反映我县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状、津贴保障诉求及您提案中关于分类分级核定津贴标准、强化财政保障、完善监管考核等具体建议,全力推动相关政策的研究与落实,切实保障幼儿园班主任的合法权益,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