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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18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1-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长子县彩虹之家艺术培训学校 开展现场核验的函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1-05 |
县行政审批局:
根据《长子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通知》(长子优商办发〔2022〕8号)等相关要求,2024年12月30日,由县教育、行政审批、民政、市场监管、住建、公安、消防大队等七部门组成的验收专班,对贵局负责审批的长子县彩虹之家艺术培训学校进行了现场核验。经核验,该机构符合开办标准要求。
特此函复
长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子县教育局代章)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