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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467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7-16 |
为做好我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4年长子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幼有所育和幼有优育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园原则。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就近入园规定,根据学区生源、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班额规定及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幼儿园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严格招生条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园籍。
(四)坚持适龄就学原则。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适龄幼儿。
(五)坚持关注特殊群体原则。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
三、招生条件
(一)城内公办幼儿园
机关幼儿园:丹朱镇丹康、丹和、丹顺、丹乐、丹祥社区(以下统称5社区),丹朱镇同福、同富、同旺、同昱、同贺、同新、庆丰、河东、南刘、泊里、背山、鲍庄村(以下统称城内12村)等行政村户籍子女,8个班。
示范幼儿园:丹朱镇5社区及城内12村户籍子女,10个班。
漳源幼儿园:丹朱镇5社区及城内12村户籍子女,8个班。
熨台幼儿园:丹朱镇5社区及城内12村户籍子女,3个班。
世纪城幼儿园:世纪城小区及周边小区户籍子女,3个班。
同富幼儿园:城内12村及丹朱镇陈家庄、坝里、东寺头、西寺头、河北、西鲍、河西、南庄、北庄、孟家庄等10个行政村户籍子女和城内购房户子女,4个班。
同昱幼儿园:城内12村及丹朱镇陈家庄、坝里、东寺头、西寺头、河北、西鲍、河西、南庄、北庄、孟家庄等10个行政村户籍子女和城内购房户子女,3个班。
以上5社区、城内12村子女及城内购房且实际入住满一年的购房户子女按照就近原则,到附近幼儿园报名。
(二)城外公办幼儿园
各乡镇辖区内幼儿园由联校(学区)按照村庄分布和幼儿园布局科学划分。
(三)民办幼儿园
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规模、班额规定与公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公告要报教育局幼教办审核备案,严禁幼儿园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公告。
四、报名方式
(一)丹朱镇5社区及城内12村户籍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健康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城内购房且实际入住满一年的非城内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健康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父亲(或母亲)姓名的城内购房凭证以及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任意三项不同季度的缴费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报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返回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就读。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其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留存幼儿园待复审。
(三)各联校(学区)幼儿园报名方式参照以上办法。
五、招生程序
(一)摸底登记(7月17日前):各幼儿园、社区和村委,对常住户口、购房户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研和生源情况分析。
(二)信息公布(7月18日—20日):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三)新生报名(7月21日—23日):各幼儿园按照《长子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幼儿报名。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人群聚集,保证现场秩序。
(四)集中审核(7月24日—7月29日):相关部门将对报名幼儿的各类材料(房产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进行复核。
(五)公布名单(8月1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张贴录取幼儿名单。
(六)新生报到(8月25日—26日):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幼儿报到。
(七)新生入园(9月1日):新生正式开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幼教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县教育局和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招生期间要设置报名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就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招生规范合理。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纪律要求,开通举报热线,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读。
长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