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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63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2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3-26 |
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近期,市县教育部门已经陆续下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请各校结合实际,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进一步加强清明假期师生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树牢安全意识
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教师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意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前后的安全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制定好、安排好、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持续做好安全教育
(一)加强防溺水教育。要积极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实际,侧重实效。要查找本校溺水风险点,对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水库、池塘、水渠等危险地段进行走访(或征集师生意见),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制定本校溺水风险点宣传版面,提醒师生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员车、农用三轮车、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各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管理。
(三)加强清明节防火教育。严禁学生野外携带引火媒介和玩火,严格管控火源。大力普及防火知识,使学生了解相关知识,掌握各种技能。发现火情要拨打“119”报警电话,或及时报告家长、老师、学校及当地政府,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扑救。要通过宣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寓理于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安全避火的能力。
(四)加强家校联系。学校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与学生的监护人互相配合,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通过QQ群、微信群及长治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三、认真做好假期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信息通畅。加强校园巡逻巡查工作。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长子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