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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95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寒假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1-17 |
尊敬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长子县教育局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在于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真诚希望家长朋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如需参加校外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要合理安排假日生活,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多陪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劳动教育、兴趣爱好与特长等有关的实践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二、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一)选择正规合法培训机构。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悬挂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机构办学内容与办学许可证所载范围相符。培训教师情况(含学历、专业、是否有相应层次的从业资格证等)应向学员及社会公开,相关资质证明需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上。为保障家长朋友的合法利益,请勿选择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
(二)正规平台进行缴费。目前我县所有合规培训机构均已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上线运营,为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缴费,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到培训机构私人账户。同时,请各位家长朋友自觉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的超时段、超限额缴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者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均属于违规收费)。
(三)务必签订培训合同。请家长朋友缴费时务必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并索取正规发票,以保障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
(四)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不要选择过多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时长,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6点,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三、关注孩子培训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寒假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请您切实加强家校合作,谨防交通事故、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请您根据流感、支原体感染等传染病防控指南,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手消毒,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感染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治疗,全面履行好孩子监护职责,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监督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如发现以下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及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共同营造全县良好的校外培训环境。
1.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开展培训或以“一对一”“一对多”“托管班”“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4.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以及学科类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非学科类机构恶意涨价等;
5.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
6.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7.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如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
8.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感谢您的支持!
举报电话:8322355
长子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