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46364
发文字号长子教字〔2023〕87号 发文时间2023-09-16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09-1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学校、幼儿园、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长子人社函〔2023〕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特岗教师、民办代理教师,民办学校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要分类汇总填报)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划分

(一)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等次划分

教职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学校(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优秀等次指标应体现在不同职(岗)位层面的人员中。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类考核。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评定。其他副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由本单位组织考核评定。

(二)考核程序

1.各学校、园、中心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教职工考核方案,面向全校(单位)公布。

2.被考核人员按照职(岗)位职责有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总结述职。

3.填写相关考核表。被考核人员填报《山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一式二份),《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填报《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呈报表》,《长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名册》(一式三份)。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或者主管机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审定考核档次。

5.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校(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公示照片)。考核结果由其本人签署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年度考核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中教师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严肃考核纪律。考核要实事求是,对任何虚报、瞒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三)完善考核结果应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为教职工奖惩、职务(职级)调整、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辞退等提供依据。

(四)做好教师述评。依据《山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措施》等文件精神,各校按时开展教师教学述评,学科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述评,学校领导组对单位内的所有学科教师述评工作进行总结。

(五)抓好时间节点。各校要切实做好考核备案工作,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9月底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长子人社函〔2023〕1号)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zip


长子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