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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8934 | |
| 发文字号:长子教字〔2022〕90号 | 发文时间:2022-09-0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子县中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9-08 |
各级各类学校:
《长子县中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导意见》经教育系统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子县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子县中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山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措施》文件精神,加强对县域中小学生评价工作的指导,着力构建方向正确、育人为本、科学规范、标准统一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评价导向、评价方式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改进和激励等功能,积极引导学校、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引导教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学生端正品行,增长知识,强健体魄,浸润心灵,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实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在评价的正确指引下全面发展,引导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全面发展为前提,遵循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三)过程性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历程,把学习态度、日常表现、活动参与、创新实践等纳入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运用纸笔测试、情景体验、行为观察、成长记录等多种方法,采用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述评等多种形式,通过多元参与、多样评价,引导学生既能看到自己成长过程中的进步成效,又能发现自己的缺点不足,进而明确努力方向,实现自主发展和自我提升。
(四)激励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以肯定或表扬为主,运用启发和期待的语言,引导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客观评价学生的发展变化,使评价成为一种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坚持因材施评,注重个性化发展,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励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
三、评价内容
对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一)品德发展包括学生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和行为习惯三项指标。
理想信念主要考查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从小树立远大志向,积极参加各项德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四个自信”等方面的素养。社会责任主要考查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低碳环保生活、主动服务他人等方面的情况。行为习惯主要考查学生的注重仪表、举止文明,朴素节俭、讲究卫生,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以及自立自强、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表现。
(二)学业发展包括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业水平和创新精神三项指标。
学习习惯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以及自主合作意识等。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学科基本思想、思维方法、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求,以及阅读理解和实验操作能力等。创新精神主要考查学生的兴趣特长、探究欲望、创新意识和能力等。
(三)身心发展包括学生的健康生活和身心素质两项指标。
健康生活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安全意识、安全常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自觉克服各种不良嗜好等情况。身心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各项指标达标情况、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心理健康和自我调控等心理素质和能力等。
(四)审美素养包括学生的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两项指标。
美育实践主要考查学生艺术课程的学习状况,积极参加校内各种艺术社团活动和校外各种美育实践等情况。感受表达主要考查学生艺术特长掌握情况、审美情趣以及对学习和生活中美的感受与表达等情况。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的劳动习惯和社会体验两项指标。
劳动习惯主要考查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和参加校内外劳动的基本能力。社会体验主要考查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以及在各项劳动实践中的体验与感受。
四、评价实施
(一)健全评价保障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评价工作领导机构,指导教师科学开展学生评价工作;要不断深化学生发展评价改革,健全学生评价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与复议等相关制度,增强评价改革的透明度;要根据本意见中的《长子县中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基本框架》(附件),结合本校实际,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出具体的评价细则。
(二)注重积累过程资料。筛选评价指标中需要通过日常观察、课堂表现、考勤考纪、作品分析等进行测评的内容,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或纸质材料等,认真做好写实记录和过程记载,重视并及时收集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述评等方面的资料,以便为综合评价提供佐证。
(三)强化发展质量评价。对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应坚持每学期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要对照评价指标,以事实为依据,逐项逐条进行评议。对可以量化的指标,要尽可能以量化标准进行记分;对难以量化的内容,如态度、情感、行为表现等,由班主任和相关任课教师或通过小组评议形式按规定进行认定。评价结果一般以等级形式呈现,可分为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四个等级。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应以“等级+评语”形式呈现,并形成评价报告。
凡学生犯有以下严重错误者,综合评价可直接认定为D等级。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处分,或尚未构成犯罪但情形较为严重的;
2.有严重校园欺凌、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3.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且屡教不改的;
4.在校与同学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是对异性同学有猥亵、性骚扰行为的;
5.在相关评价中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6.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认真做好评价分析。教师要依据评价结果,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指导工作,既要帮助学生看到自己的长处和进步,坚定信心,朝着更高的目标继续发展;又要指导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进行自我反思,明确努力方向,获得更大进步。
(五)建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育局探索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各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翔实录入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各个阶段的发展状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纸质版原则上由班主任保管,待学生毕业后,归入学校档案,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电子版移交学生就读的初中学校管理。
五、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制定生涯规划、实现发展目标的第一手材料;作为教师转变育人观念、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实践、提高育人水平的重要参考;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对学生进行评优表彰的主要依据。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纳入中高考成绩。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组建相对稳定的评价改革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各班级要组建由班主任负总责,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小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二)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的相关制度和落实机制,尤其要重视建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确保其内容全面、材料真实、结果公正。同时,对参加学生评价工作的人员做好专项培训,以提高对学生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县教育局将把各学校学生评价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树立学生评价工作的先进典型,引领学生评价工作健康发展。
(四)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本校学生实际,参照此评价指标基本框架中的相关内容及表述修改和完善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此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