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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8383
发文字号长子教字〔2022〕86号 发文时间2022-09-01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子县教育系统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2-09-0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学校、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经系统党委研究通过了《长子县教育系统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文件由县教育局解读。


长子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子县教育局系统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持续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全过程,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交流研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方位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牵头股室:党办、党支部

配合部门:各学校党支部

2.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健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牵头股室:党办、党支部

配合部门:各学校党支部,机关各股室

3.加强法治建设部署。将法治教育建设纳入全县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考核,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系统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学校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牵头股室: 党办、党支部、人事股

配合部门: 各学校,机关各股室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履职。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确保科学民主依法议事、决策。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深化党组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党建工作清单和权力清单机制。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制,妥善处置化解信访和其他矛盾纠纷,完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督促系统党委其他负责人、各学校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牵头股室:党办、监审室、安全股

配合部门:各学校

5.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压实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才在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中的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科学严谨专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牵头股室: 督导室

配合股室: 机关各股室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牵头股室: 办公室、党办

配合股室: 机关各股室

7.科学履行监管职能。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在官网公开。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股室: 办公室、督导室

配合股室: 机关各股室

8.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等改革,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建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机制。

责任股室: 办公室、督导室

配合股室: 机关各股室

9.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考核,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牵头股室:思政股

配合部门:各学校

10.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清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牵头股室: 督导室、思政股

配合部门:各学校

1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严格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核,确保全县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合普法工作机制,每校聘任一名兼职法治辅导员,负责同法治副校长沟通联系确定法治教育内容、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和时间安排等工作。配齐配强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

牵头股室: 督导室、思政股

配合部门: 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