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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3781 | |
| 发文字号:长子教函〔2022〕170号 | 发文时间:2022-08-3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 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8-31 |
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第四十一次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各学校、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验收工作的通知》(长子疫情防控办函〔2022〕206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特作如下要求:
1.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行程管理和健康情况监测。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14天健康管理;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要按县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开学入校前学校要查验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
2.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消杀和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在开学前要对学校食堂进行排查维护、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对食品操作间、餐厅、库房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洁和消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时间按要求佩戴口罩,穿工作服;对厨具和餐具要按规定消毒;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维护、清洁和消毒工作。
3.认真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物资保障工作。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防控需要,开学前采购添置好食堂设施设备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口罩、测温仪、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要严格疫情防控要求,冷链食品不得进入学校食堂;要严格食品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留存和台账记录等工作,要确保采购的食品和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4.扎实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学校要把好学校食堂门,严防疫情输入,严格实行学校食堂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食堂,所有人员进入食堂要严格落实“一戴四查一登记”(戴口罩、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师生员工及供货商(含供货车辆)入校严格核验身份并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杀,发现异常应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操作。
5. 切实做好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和学校供餐服务管理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要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及供餐服务企业名单>的通知》(长教字〔2021〕46号)、《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实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通知》(长子教函〔2021〕106号)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采购贮备好学校食堂各类必需食材,确保学校开学供餐正常;不具有食堂自主经营条件的学校,要在《长治市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名单》内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提供食堂供餐服务,学校要在开学前与受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履行相关责任;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严禁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6.积极做好清廉食堂创建,打造阳光厨房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膳食委员会相关制度,要通过膳食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清廉食堂管理工作,实现全程多元监督,将食堂廉政风险降至零;各学校要同供货商、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好学校领导轮流陪餐制度,班主任进班就餐管理;要加强学生科学文明用餐宣传教育,把“光盘行动”进行到底。
此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读。
长子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