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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3151 | |
| 发文字号:长子教函〔2022〕167号 | 发文时间:2022-08-2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8-29 |
各中小学幼儿园:
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学生溺亡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山西省教育厅对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扎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和汛期安全有关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认识。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坚决反对麻木不仁、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思想和行为,要始终带着感情持之以恒的绷紧安全管理之弦,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方法的宣传教育,反复提醒学生熟记并自觉遵守防溺水“六不”要求,牢固树立防溺水安全意识,让防溺水知识真正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并反复提醒学生,遇到他人溺水要积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防止盲目下水、手拉手施救,造成连带溺水身亡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乡镇农村地区,要通过家长联系群、家长会、家访等方式,及时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推送溺水事故典型案例,以真实事件和惨痛的教训警醒学生家长;要通过再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或家长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协同。
各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民政、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合力开展防溺水教育和工作,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对所属行政区域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河流、取土深坑等地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在水域范围安装相关智能设施设备。
五、进一步严格防溺水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
目前,县教育局正在筹划部署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交叉大检查相关工作,将学校防溺水教育和家长告知等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请各学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对防溺水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或学生防溺水意识不强、知识不掌握的,导致溺水事故杜而不绝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县教育局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对学生溺水事故处置不当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或不稳定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此文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读。
长子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