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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2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18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4-11-18 |
尊敬的李科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日坟”罗布影响耕地需引起重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办法和要求,对我们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殡葬设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4〕3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与民政部门积极对接,完成划定我县公益性公墓用地选址位置,目前已将长子县公益性公墓以及9处乡镇公益性公墓纳入我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郭泽宇
联系电话:0355-8322376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