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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831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14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第十届政协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2-09-14 |
尊敬的李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的建议》(第十届政协会议第二次会议第176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煤炭产业是我县支柱产业,采煤引发了土地塌陷。针对塌陷治理问题,我县出台了《采矿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赔偿试行办法》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子县“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为“十四五”期间采煤沉陷区治理提供了依据;出台了《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关于长子县煤矿区域不明原因村庄房屋受损与蔬菜大棚补偿办法》。垚志达、反坡已开展治理, 2020年垚志达治理面积68.9529公顷、反坡治理面积83.0752公顷,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了验收;我局已督促各矿编制2021年治理设计,垚志达治理面积4361.45亩、反坡4500亩、凌志达515.27亩。目前垚志达、反坡已基本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凌志达也已经完成招标,待秋后实施治理。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全力引导煤炭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科学发展,绿色开采,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你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