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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24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07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3-11-07 |
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韩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本土小微企业用地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目前全县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点项目较多,建设指标需求较大。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1号)文件精神,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将符合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条件的项目“应纳尽纳”,纳入清单并获国家相关部委认可的项目,其余项目使用地方“增存挂钩”核算的计划指标。同时建议乡镇及相关企业及时将规划项目纳入长子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长子县实用性村庄规划,在编制相关规划时优先预留一部分土地指标用来解决小微企业用地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郭泽宇
联 系电话:0355-8322376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