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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831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9-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2-09-17 |
尊敬的赵栋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地质灾害处理过程中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建议》(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7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的很好,对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提高煤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煤矿产业虽然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但在开采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的确也给我们带来很多灾害,如土地塌陷、房屋裂缝、地下水疏干、水资源下降、地面沉降、积水沼泽化等,都给群众带来了极大影响。
三、为做好采煤沉陷区工作,县政府编制了长子县“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各矿已经开展治理工作。2020年垚志达治理面积68.9529公顷、反坡治理面积83.0752公顷,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了验收;2022年治理设计,垚志达治理面积4361.45亩、反坡4500亩、凌志达515.27亩。目前垚志达、反坡已基本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凌志达也已经完成招标,待秋后实施治理。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引导煤炭企业全力落实治理主体责任,科学发展,绿色开采,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你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