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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8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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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2-09-14 |
尊敬的胡超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色头镇地质灾害治理的建议》(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5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的很好,对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煤矿产业虽然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但在开采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的确也给我们带来很多灾害,如土地塌陷、房屋裂缝、地下水疏干、水资源下降、地面沉降等,都给群众带来了极大影响。
三、针对采煤沉陷区塌陷问题,我局编制了长子县“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垚志达、反坡已开展治理, 2020年垚志达治理面积68.9529公顷、反坡治理面积83.0752公顷,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了验收;我局已督促各矿编制2021年治理设计,垚志达治理面积4361.45亩、反坡4500亩、凌志达515.27亩。目前垚志达、反坡已基本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凌志达也已经完成招标,待秋后实施治理。
四、您提出的房屋裂缝问题,我局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场,组织相关专家踏勘调查,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进行了物探和钻探等勘察,通过专家论证,不属采空造成。对此,我们也在寻求解决办法,为解决房屋裂缝问题,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长子县煤矿区域不明原因村庄房屋受损与蔬菜大棚补偿办法》。本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今后矿区内矿群矛盾,为安全稳定打下一个坚实基础。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全力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做到旧账还完,新账不欠,引导煤炭企业科学发展,绿色开采,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你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自然资源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以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