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6-17613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6〕032号 发文时间:2026-08-03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6-08-0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26〕32号)

因权利人李太山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20020013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1号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补发。

电话:0355-8353777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一楼E厅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