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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1214 | |
| 发文字号:长不动产公字〔2026〕3号 | 发文时间:2026-01-1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6-01-13 |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长不动产公字〔2026〕3)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2月0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E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8353777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