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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80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2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长不动产公字〔2025〕030号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5-08-26 |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长不动产公字〔2025〕030号
因权利人袁天宏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长子县城丹朱街45号土地局集资房11号房,不动产单元号:140428001003GB00022F00010001,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城私)字第00000457号丢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我中心于公告后,对坐落于长子县城丹朱街45号土地局集资房1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向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本中心按规定予以补发。
电话:13134656698
地址:长子县政务大厅一楼E厅
长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