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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26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29 |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1-12-29 |
执法主体:长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
执法人员:牛晓刚、李论、郭强
职责及权限: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负责本局规划管理区域内的规划监察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进行查处。
3.负责对《城乡规划法》执行的检查监督
4.负责接待处理有关规划的信访工作。
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工作程序:
救济渠道:无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