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处罚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266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2-29
发文机关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12-2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执法主体:长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

执法人员:牛晓刚、李论、郭强

职责及权限: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负责本局规划管理区域内的规划监察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进行查处。           

3.负责对《城乡规划法》执行的检查监督  

4.负责接待处理有关规划的信访工作。

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工作程序:

救济渠道:无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