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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054
发文字号:长子政办函〔2025〕8号 发文时间:2025-04-21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4-21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启用“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长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附件:印章样式.docx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