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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552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11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警示曝光】长子交管曝光多起酒驾案例,以身试法必被查!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6-03-1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连日来,长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春季群众出行特点,科学调配警力,在城区主干道、农村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精准排查酒醉驾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切实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为群众出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各执勤点位坚持“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同步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现对部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6年3月9日17时36分许,郭某某驾驶号牌为晋DG***G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省道326线(长安线)30公里500米处时,郭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子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郭某某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随后民警核查发现,郭某某2022年10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乡县交管部门处罚过,此次为“二次酒驾”,可谓“屡教不改”。因郭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予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10日8时42分许,韩某某驾驶号牌为晋DXXXX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长一级路一号桥,韩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子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韩某某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韩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6年3月11日7时41分许,长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县城西环路河东村口路段处开展醉酒驾查处时,发现晋DXXX8X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某神情慌张,满身酒味,涉嫌酒后驾驶,遂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7ml/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出现安全,长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启动全天候、不定时、全覆盖的执法模式,在辖区内重点路段,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持续严查酒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长子公安交管大队提醒: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清醒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醉驾,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