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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59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0-21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主题词办理条件、流程
标题居住证签注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0-2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还将连续居住的。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二)《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还将继续居住的,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十、申请接收 

申请人可持居住证原件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提交申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请到长子县各派出所或长子县东大街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355--8328158。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各派出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