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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60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21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办理条件、流程 |
标题:户主变更服务指南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0-21 |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查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户主已作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房屋权属证明或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同意证明书。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请到长子县各派出所或长子县东大街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355--8328158。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各派出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