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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414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办理条件、流程 |
标题:出生日期更正办理服务指南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0-08 |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八、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
2.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3.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
4.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
5.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6.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4.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有关情况说明;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申请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由户籍内勤受理。
(二)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社区民警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经所长审核签字,报县局批准。
(三)更正出生日期必须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审核。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成功之日起,派出所3个工作日,分、县(市)公安局7个工作日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请到长子县各派出所或长子县东大街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355--8328158。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各派出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