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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191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9-21 |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 标题:【侦查打击在行动】长子公安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6-09-21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不法分子心存侥幸
深夜游走在街巷各处
以“拉车门”的方式随机试探
专门盗窃未锁车辆内的财物
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难逃警方追查
“警察同志,我的车被人翻得乱七八糟,车里的现金也都不见了!”8月29日,刑事侦查大队接到赵女士报警,称其车内的4千多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案发时段为凌晨,光线昏暗、监控画面模糊,民警逐帧研判、反复比对,细致梳理嫌疑人活动轨迹。同时,民警对周边商铺、路段、居民区开展走访摸排,广泛搜集可疑人员和车辆线索。经过连续奋战和精准研判,民警成功锁定了2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在全面固定案件证据、摸清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后,9月18日,办案民警成功在潞州区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刘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与刘某某系多年朋友,两人因手头拮据,于是“一拍即合”进行“拉车门”碰运气。案发当天两人从潞州区来到长子县城,逐一拉拽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伺机盗窃车内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郑重提醒
车内不存放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一旦发现车辆被翻动、财物被盗
及时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