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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173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1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以为动动手指就能“躺赚”?长子公安:抓的就是你!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6-05-18 |
足不出户 日进斗金?
只需转发收款码
就能轻松赚取“佣金”?
当心!这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背后往往藏着让你追悔莫及的法律陷阱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慈林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及非法买卖、出租支付账户的可疑线索,账户流水异常波动、资金快进快出的特征,高度符合为电信网络诈骗“跑分”洗钱的作案模式。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围绕可疑账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流向、关联人员展开多维度深入研判。
经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了赚取所谓的“快钱”,于今年2月中旬在手机上加入了一个刷流水返现的群聊。在这个群里,程某某接触到了“出租收款码”的“生财之道”:只要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发到群里,等待他人转账,再将资金转出,就能轻松获得抽成。
面对这种“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诱惑,程某某心中的贪念战胜了理智。从2月到3月期间,他频繁使用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帮助他人收取并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取一定的好处费。在利益的驱使下,程某某以为自己找到了无本万利的“兼职”,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电信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人”。
掌握确凿证据后,慈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程某某对自己非法出租、出借支付账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绝对不要出租、出借、出售
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微信及支付宝账户!
切勿被眼前的小利蒙蔽双眼
一旦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不仅个人征信会留下污点
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