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02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3-2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拒不配合还辱骂挑衅 阻碍执法“零容忍” 以身试法必严惩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6-03-23 |
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民警的执法权益。
2026年春节期间,鲍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喝醉酒与他人产生冲突。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展开处置。然而在现场,喝醉酒的王某不仅不配合民警了解情况,反而情绪失控、态度蛮横,以言语挑衅、无理纠缠的方式阻碍民警现场处警,在场民警及其家属多次劝阻无效,王某变本加厉,对民警实施推搡等肢体攻击,导致现场执法工作严重受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王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民警正常执法活动,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事发后,王某心存侥幸,迅速逃离现场。
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益,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碾张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精准研判,迅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王某的行踪,3月22日,前往太原成功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王某对其辱骂出警民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如果对执行职务行为有异议
可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切莫冲动
公然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