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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339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28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返利”诱惑藏陷阱,出租借卡终被“惩”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6-01-2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炒得一手好菜

却算不清法律账

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实则踏上了“不归之路”

近日,一名厨师的“兼职”经历

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1月27日,长子县公安局慈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程某系某饭店厨师,2025年12月初,其在公共厕所内看到一则印有二维码的“兼职广告”,出于好奇扫码添加对方微信。对方冒充“某平台客服”,以“办理平台业务”为由,诱导程某出租名下银行卡“刷流水”,并许诺“刷1万元返利1000元”。程某虽当时表示“有卡”,但因未找到实体卡暂未得逞。

    同年12月底,程某找到银行卡后,按对方要求将卡邮寄至指定地点。12月31日,对方谎称“业务专员将上门办理业务”,程某遂在酒店开房,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及密码一并交予陌生“业务专员”操作。对方操作手机长达3小时后离开。经警方调取银行流水,该卡当日接收涉案资金19万余元。

    经询问,程某对其明知“刷流水”行为异常,仍提供银行卡、密码及手机协助转移资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程某因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凡是声称“用卡赚钱”“刷流水返利”的兼职

都是诈骗陷阱!

凡是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或要求共享屏幕、代为操作资金的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请务必守好自己的“两卡”

贪图“小利”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