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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339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28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返利”诱惑藏陷阱,出租借卡终被“惩”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6-01-28 |
炒得一手好菜
却算不清法律账
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实则踏上了“不归之路”
近日,一名厨师的“兼职”经历
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1月27日,长子县公安局慈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程某系某饭店厨师,2025年12月初,其在公共厕所内看到一则印有二维码的“兼职广告”,出于好奇扫码添加对方微信。对方冒充“某平台客服”,以“办理平台业务”为由,诱导程某出租名下银行卡“刷流水”,并许诺“刷1万元返利1000元”。程某虽当时表示“有卡”,但因未找到实体卡暂未得逞。
同年12月底,程某找到银行卡后,按对方要求将卡邮寄至指定地点。12月31日,对方谎称“业务专员将上门办理业务”,程某遂在酒店开房,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及密码一并交予陌生“业务专员”操作。对方操作手机长达3小时后离开。经警方调取银行流水,该卡当日接收涉案资金19万余元。

经询问,程某对其明知“刷流水”行为异常,仍提供银行卡、密码及手机协助转移资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程某因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凡是声称“用卡赚钱”“刷流水返利”的兼职
都是诈骗陷阱!
凡是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或要求共享屏幕、代为操作资金的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请务必守好自己的“两卡”
贪图“小利”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