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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08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15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为办贷款“刷流水”,沦为帮信“工具人”!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5-08-15 |
警惕“刷流水”陷阱!
“未获利”≠“无责任”
即使最终没有获得任何报酬
只要客观上
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
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近日,我辖区居民焦某某在浏览某平台视频时,被一则“无抵押、低利息、快速放款”的贷款广告吸引。急需资金的焦某某主动联系了广告发布者,对方以“信用资质不足,需要刷流水”为由,声称需要焦某某邮寄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用于“刷流水”以提高贷款额度,并承诺“操作完成后立即放款”。信以为真的焦某某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邮寄至指定地址。
只是不承想,离开自己几天的银行卡被对方用来“洗钱”。
该银行卡的异常高频交易活动触发了反诈预警系统,系统实时监测后,我局反诈中心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展开调查。经查,所谓的“网贷人员”实际是电信诈骗分子,他们利用焦某某着急用钱的心理,通过其名下银行卡进行“洗钱”。焦某某邮寄银行卡的行为,客观上为不法分子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潜在帮助,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长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嫌疑人焦某某因涉嫌帮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贷款请走“正门”!
切勿轻信
网络平台、陌生电话、短信推送的
所谓“便捷贷款”信息
请广大群众务必保管好个人“两卡”
增强防范意识
远离“帮信”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