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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642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 标题:案例曝光丨三轮车不是“客车”, 违法载人不可行 |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5-03-14 |
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严禁载人
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乘坐一小段路、多载几个人
没有关系
实则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危险又违法
3月11日11时许,长子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某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三轮车涉嫌违法载人,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停。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三轮车核载2人,实载3人,驾驶人崔某某及所乘人员为图方便,便搭乘三轮车上下班,在务工结束后,乘车吃饭途中被查,对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十分后悔,也意识到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崔某某违法载人的行为作出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向驾驶人及乘坐人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教育其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交警小课堂:三轮车到底危险在哪里?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农村地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车辆安全性能差。三四轮农用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
请拒绝乘坐三轮车
驾驶三轮车请勿违法载人
时刻牢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