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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097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12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标题:盗窃后又归还算盗窃吗?警察蜀黍:怎么不算呢?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3-10-12 |
盗窃财物又后悔了
次日又将财物归还
这样还算盗窃吗?
答案是:当然算!
今年9月,长子县公安局岚水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侯先生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2200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被人偷走了。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后随即开展调查。可是刚过了2天,侯先生又联系民警说钱找到了,窃贼将钱丢在侯先生家院子里被他捡到了。
消失的财物又出现了?办案民警立刻意识到,犯罪嫌疑人一定与侯先生关系较近,在得知其报警且民警经常出入搜寻线索后,心虚地将窃得财物返还,在一番调查走访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遂将申某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申某某如实交代了盗窃实情,称其经常到侯先生家做客,案发当天她看到侯先生家里有2200现金,这让她瞬间起了贪念,随后,趁四下无人时偷偷将钱装走后离开。得知侯先生报警后,申某某害怕事情败露,便趁夜色把钱丢回侯先生家中。
“警察同志,我已经把钱还回去了,这应该不算是盗窃了吧?”申某某低下头向民警问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民警严厉批评了申某某。目前,犯罪嫌疑人申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切勿因一时贪念
走上犯罪的道路
勿伸手
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