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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584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5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标题:【夏季行动】善用“攻心战” 巧打“感情牌” 长子公安劝投多名网上在逃人员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3-09-15 |
为进一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长子公安持续加大追逃力度
持续开展追逃工作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成功规劝3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为“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夏季行动”中,长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辅警全面梳理摸排在逃人员线索,发现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湖北省云梦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刘某某活动轨迹后,办案民警在对刘某某行踪展开调查的同时,及时转换思路,以出击抓捕变“隔空”劝投,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刘某某及其家属,耐心诚恳地讲解法律知识及有关政策,劝说其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刘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于9月13日到长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夏季行动”期间,长子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追逃攻坚,持续加大追捕力度,成功规劝2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与其在外面东躲西藏,还不如回来自首,争取能够从轻处理,这才是唯一出路......”反诈中心民辅警不断联系两名逃犯胡某某、柴某及其家属,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在政策攻势和思想规劝下,两人于9月13日到长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查,胡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柴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长子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触犯法律就要及时自首
接受法律制裁
切记“回头是岸”
早日投案才能宽大处理
切莫把自己“逼上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