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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7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发改局 | 主题词:内设机构 |
标题:长子县发改局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2024-12-23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党建、财会和人事相关工作。
(二)综合股。牵头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行政处罚听证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承担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
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煤电油气、交通运输和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输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拟订文化、民政、旅游等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县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快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民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食品药品、旅游、宗教、社科、文物、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组织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人口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科技、教育事业、卫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全县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教育、科技、科协等相关问题。
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全县服务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
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监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指导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业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县重大投资项目和国家、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县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规划,以经济转型为核心做好全县项目谋划工作。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全县主要工业行业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核准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本地化的综合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组织推动全县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我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牵头组织军民通用装备项目建设。研究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统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做好促进商品消费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商品流通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提出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规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事宜;协调全县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中进口设备免(减)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目录;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
研究提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邮政等建设项目县级政府投资及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安排意见。
(四)农业股。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县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及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粮食流通和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承担所属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及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权责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负责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等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研究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六)物价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价格调控政策及依法在非常时期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负责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预测;拟定长子县价格(收费)管理目录;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县本级用于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的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成品油价格政策措施,制定和调整相关具体价格;拟订相关价格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政府定价的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教育(含教材)、环保、养老、殡葬、文化、重要专业服务等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定价项目服务价格;参与治理教育、涉农、涉企收费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收费及价格工作。
(七)能源股。研究提出城镇建设、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规划;衔接平衡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的节能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基础测绘计划、地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参与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负责全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与县能源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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