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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675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0-2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0-20 |
长子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长子县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长子县远东燃气有限公司:
为促进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燃气管网平稳运行,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1号)、《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管理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284号)等政策规定,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气居民配气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0.34元/立方米。
二、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
非居民配气价格0.47元/立方米。
三、本通知自2025年10月30日起执行。
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