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1331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03 |
发文机关: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03 |
长治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长治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2-5元/1小时内·车位;旅游景点:5-20元/车·次;住宅小区:40-60元/辆•月。 |
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晋发改价格发〔2016〕487号、长发改费管发〔2016〕453号、长发改收费发【2018】369号、长发改价管发【2017】280号 |
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或住建部门 |
是 |
否 |
否 |
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用户承受能力,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
|
二、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客运代理费 |
≤客运运费的6-10%。 |
晋交运字【2002】294号、晋发改服价发[2017]608号 |
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利润。 |
||
(二)客车发班费 |
≤客运运费的6%。 |
是 |
否 |
否 | |||||||
(三)车辆安全服务费 |
0.5-2元/辆次。 |
是 |
否 |
否 | |||||||
(四)退票费 |
0.5元-票面金额50%。 |
是 |
否 |
否 | |||||||
(五)旅客站务费 |
0.5-1元/票次。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本市常住人口:5元/户·月,本市暂住人口:1元/户·月。 |
长价费字【2006】55号 |
市、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是 |
否 |
否 |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机关、事业单位、非生产性企业、社会团体办公区,按该单位在册人数:2元/人·月;学校、幼儿园办公区,按该单位在册人数:1元/人·月;生产企业:50元/吨;各单位自行清运垃圾的:5元/吨;建筑垃圾及渣土:5-15元/吨;粪便清掏:25元/吨;餐饮业:1元/月·平米;澡堂、足疗网吧等:0.5元/月·平米;集贸市场摊位:0.5元/天·平米;长途客运车辆:1元/月·座;出租车:5元/月·座;影剧院、停车场等:1元/月·平米;商业门店及其他商业用房0.5-1元/㎡·月;宾馆、旅店业6-10元/床·月。 |
住建部门 |
是 |
否 |
否 |
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 |
|||||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
五级标准:一级:0.3元/㎡·月;二级:0.5元/㎡·月;三级:0.7元/㎡·月;四级:0.9元/㎡·月;五级:1.1元/㎡·月; |
长发改价管发【2017】280号 |
市人民政府 |
房产管理中心(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利润。 |
|||
五、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 |
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服务标准为0.45元/千瓦时。 |
长发改价管发【2017】8号 |
市人民政府 |
能源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