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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94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23
发文机关长子县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预算股。预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并拟定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县域乡镇年度财政结算;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县(乡)预决算,编制全县财政总预决算;承担县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负责制定、完善全县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单位工资核算统发和指导乡镇工资统发工作;负责监管代理银行统发工资情况;负责审查汇总工资统发报表,管理和维护工资统发数据信息库;负责协调县编制、人事部门核实县级财政供养人员的编制、工资和在岗情况;负责办理工资统发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财政配套事项;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汇总及上报,提供部门预算所需的基本支出基数。

负责管理乡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负责测算、分配、落实各乡镇的收入、支出指标;负责各乡镇总预算会计的核算业务;负责管理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的县财政专户分账户,核算乡镇收支并进行监督管理;办理乡镇经费的拨付申请、乡镇财政报表的汇总工作以及乡财政的年度决算;会同有关股室做好乡镇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的业务培训;负责乡级财源建设的立项、选项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的检查、监督、指导;监督检查农业转移支付、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综合补贴等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工作的考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提出并拟订本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办理各种预算内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拨付;负责编制汇总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协助国地税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承担与税务、国库之间的联络事宜;负责统一审批和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四)综合股。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购领与核销,检查指导票据的使用,继续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使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逐步迈向正轨;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验收等工作;完善上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做好本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强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考核、绩效考评等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基本建设,投资,工业,煤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掌握计划、工业、内贸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牵头负责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承担商业、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承担全县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研究企业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县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县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负责监管县级国有企业财务并拟订相应的财务制度(农牧业企业除外);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拟订;归口管理和分配县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参与归口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拟定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办理世界银行、外国政府、亚洲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国际粮农开发组织等金融机构贷款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

(六)行财股。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分管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保股。承担人社、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负责掌握卫生、民政、人社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县级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八)农财股。负责研究全县财政支农政策;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农业企业财务;负责掌握农业、林业、水利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工作。

(九)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执行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指导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和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财政、税收、法令、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部及有关会计人员遵守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协助纪检监察等部门办理案件;负责财政系统内部税收、财务方面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编制县级政府财政采购预算,承担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拟定县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核定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处理县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监督县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资金支付结算手续;设立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及供应商产品信息库并监督使用。

(十一)国资股。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并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制定全县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有关费用标准,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有关机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组织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以及其他预算支出和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范围内逐步公开重大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负责人:常凯

办公地址:长子县钟楼街10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5-832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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