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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3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财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5-30 |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
2.党内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3.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
2.正确履职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规制度。
二、普法对象
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普法举措
(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按相关要求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贯彻落实县全面依法治县委相关述法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中,体现述法内容。(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五)强化普法宣传。各牵头股室要结合职责认真梳理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多方式、多层次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活动,合理利用新媒体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法治财政建设浓厚氛围。(责任股室:各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