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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269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3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环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5-12-30 |
长 子 县 应 急 管 理 局
长子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环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各煤矿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掌握煤矿关键环节作业情况,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环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长子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环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关键环节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管控措施执行到位,提高我县煤矿现场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关键环节作业包括: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巷道密闭、启封密闭、构筑(修)风桥、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工作面回撤安装、巷道维修、更换大型设备、清理煤仓、清理水仓、强制放顶等关键(特殊)环节作业或者其他临时性作业需上报的事项。
爆破、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巷道密闭、构筑(修)风桥、清理煤仓、清理水仓、强制放顶等不超3天的关键环节作业必须由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全程跟班管理,负责监督作业流程合规性。
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工作面回撤安装、巷道维修、更换大型设备等时间周期长的关键环节作业,开工后必须由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至少全程跟班3天,具体时间由矿长确定,待作业正规化后,由带班下井矿领导每班到关键环节作业点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其他临时性作业煤矿企业可以根据上述要求,安排全程跟班人员。
第二条 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前报送下周的关键环节作业项目,并认真填写《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作业环节周报表》,要做到应报尽报。临时安排的关键环节作业,提前一天上报至县应急局,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未报备进行关键环节作业的情形,一律按“隐蔽工作面”处理,上限追责。
第三条 煤矿企业井下所有关键环节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牵头组织会审。所有作业人员开工前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考试合格(合格分数不能低于90分),确保每位作业人员掌握作业流程、风险防范、避灾路线、急救知识等关键内容,考核未达标者不准从事该项作业。
第四条 煤矿企业井下各关键环节作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严格履行现场监管职责,全程值守作业区域或作业地点,动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设备状态及人员操作规范性。安全员不在场或监管不到位时,不准作业,待安全员到岗并履行监管职责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五条 煤矿企业井下各关键环节作业地点,作业前必须明确跟班责任人,跟班责任人必须由副总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并全程跟班管理,负责监督作业流程合规性、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协调现场应急处置。跟班人员未到岗或擅自离岗时,现场不准施工,待跟班人员到岗并确认安全条件达标后,方可作业。
第六条 煤矿企业井下各关键环节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作业区域全覆盖、无死角监控,确保操作过程可追溯。未按规定配备监控或监控系统失效时,不准开工作业,待监控安装完成或恢复正常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启动作业。
第七条 煤矿企业井下各关键环节作业区域必须配备充足照明设备,确保能见度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严防因光线不足引发人员跌倒、误操作等事故。照明缺失时,不准作业,待照明恢复正常后方可启动作业。
第八条 煤矿企业井下各关键环节地点必须安设调度电话和应急广播终端,作业地点周围应当有人员定位分站(读卡器),保证人员位置信息实时上传。
第九条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要对各煤矿上报的关键环节作业情况进行研判,对不放心作业地点的煤矿实行驻矿盯守。监督检查关键环节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未制定、未落实的,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第十条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在履职检查中要将关键环节作业人员学习规程和措施情况,跟班人员是否符合规定及全程盯守情况,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及全程值守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安设视频监控,是否存在故意遮挡视频监控等情形,纳入重点检查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停止其作业。
第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在履职检查中要将煤矿企业用视频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并利用视频监控每组每周查处不少于三起“三违”行为。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长子县地方煤矿关键环节作业周报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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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关键环节作业计划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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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作业地点 |
作业内容 |
是否制定管控措施 |
现场跟班盯守 责任人 |
矿长签字 |
备注 |
备注:1.关键环节:爆破、排放瓦斯、巷道贯通、 动火作业、巷道密闭、启封密闭、构筑(修)风桥、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工作面回撤安装、巷道维修、更换大型设备、清理煤仓、清理水仓、强制放顶等关键(特殊)环节作业或者其他需上报的事项。2.每周五前如实上报关键环节作业安排,缺报、漏报、不报视为提供虚假信息。3.上报现场跟班盯守人员姓名及职务时务必填写清楚每班的盯守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