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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06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应急管理局长子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子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减灾救灾 | 发布日期:2024-08-23 |
各煤矿企业、盛元公司:
现将《长子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长子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7月21日省委、市委防汛抗旱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我县煤矿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长治市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制定全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煤矿各类事故教训,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突出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突出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压紧压实责任措施,扎实做好防范汛期煤矿地质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特成立全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煤矿综合监督二股,由分管主要领导王晓明同志任组长,负责对全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煤监一、二股全体成员为组员,负责全县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日常检查、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排查内容
本次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要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省市有关防汛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排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2.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学习贯彻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3.排查工业广场及附属工业场地范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排查工业广场及附属工业场地是否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素,
5.排查工业广场及附属工业场地范围内的护坡、挡墙、围墙等稳固情况
6.排查因井下开采或地下水活动、地面活动、自然原因等引起的煤矿地面办公室场所、要害场所等周边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塌陷情况。
7.排查井田及周边对矿井开采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水塘、淤地坝等地表水系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漏情况,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及地表汇(积)水情况,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山谷、堤坝、沟渠、排水沟等情况。
8.排查井田内及周边采(古)空区积水、废弃老密(井简)、水源井、未封堵(封闭不良)钻孔、煤层气(油气)抽采井和含水体富水性、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致灾因素情况及时填实地表采动裂缝和塌陷坑,严格落实修筑堤坝、开挖沟渠、构筑挡水墙、疏排水、探放水、注浆加固等措施,建立完善地面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防止洪水灌井、溃水溃沙
9.排查防隔水煤柱留设情况,影响生产安全的防水闸墙密闭墙构筑及质量情况,采取注浆、加固等设施。现生产系统与老密废弃井巷、采(古)空贯通区段的密闭要加强观测牢固程度防隔水性、涌水量变化及渗水情况,汛期内是否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制度。
10.排查当煤矿井下出现透水、突水、溃水征兆,井田及周边地面积水坑水位突然下降并溃入井下,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或者可能出现威胁矿井安全的重大险情时,紧急停产撤人情况。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7月30日至9月30日
1.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8月2日。我局将成立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活动工作方案,各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的部署。各煤矿要结合方案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研究明确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和整改、验收等相关内容,确保重点突出、指向明确。
2.自查自改阶段:8月2日—8月15日。各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认真辨识本行业领域汛期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组织研究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要建立风险隐患、责任、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逐条逐项限时整改。
3.督导总结阶段:8月16日—9月30日。我局将于9月30日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省市有关防汛文件要求对全县直管6座煤矿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聚焦重点采掘工作面、关键时段,建强防汛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和调集,确保煤矿预警预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撤人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矿井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的自查自改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本煤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长治市汛期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后上报县应急管理局煤矿监管二科。
2.检查过程中,我局将严格精准执法,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地质灾害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煤矿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检查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总结,确保本年度防汛抗洪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李跃华 15835569889
邮 箱:zzxyjjmj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