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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77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5-30 |
发文机关: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5-30 |
各股室(中心、队):
根据《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应急函〔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总体目标。从聚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六个方面,按照国家、省、市、县总体部署,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水平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强化,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深化机关党建+执法的特色品牌,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在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好先锋堡垒作用。二是突出政治培训,运用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本领。
2.明确培训必修内容。要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晋政办发〔2023〕79号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3.全面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开展培训,按照省、市、县要求,定期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情景式、现场示范式等方法,重点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相关知识,以及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技能开展培训。同时,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着装,使用规范化语言,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培训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的指导。三是严格培训学时要求,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30学时。(责任股室:局党委、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须参加执法培训且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严禁未取得证件的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行政执法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需依法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三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要求人员违规申领、使用行政执法证件,一经发现违规情况,需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2.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照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编制具体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机构等,形成专项整治台账。
3.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按照《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的规定,在省厅、市局自由裁量基准上,细化量化我局行政执法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动态调整和公示,并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二是推广包容免罚模式,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予处罚事项(含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并做好相关动态调整及社会公开。
4.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依据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要围绕重点事项实施精准执法,确保“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不放过、企业基础建设落实情况不放过、企业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不放过”。
5.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快构建新型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二是探索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三是探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探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四是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在长子县人民政府公开我局“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一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按照相关程序取消。二是加强规范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由实施部门或牵头实施部门及时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照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相关程序办理。
2.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定期梳理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变化后需及时调整公布,2024年底前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一是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厘清审管、管罚边界,明确审管、管罚权责,畅通有关衔接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三是强化行刑、行纪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及时移送,进一步完善问题反映、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单位、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执法质量、执法规范水平、执法系统应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等进行评议,进一步加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快推进工作体系的重点任务。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执法监督力量配备、工作条件、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
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举措,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积极探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二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积极履职,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主动对接应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推行“互联网+执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等,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需要,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实行“按编配备、专岗使用、严格准入、一专多能、专家支持”,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工作背景及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审核力量,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确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按照《长子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法制审核。
2.强化权益保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和明确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开展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保障执法人员心理健康。(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宣教股、各执法股室)
三、工作保障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执法能力提升要求认真查找短板和不足,尤其是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把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权威、强化执法震慑。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积极争取县政府及其编制管理、财政、人力社保、司法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员、制度等要素保障,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通过努力,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领域执法水平和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高效推进落实。要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重点任务清单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善于总结、提炼,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反馈。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展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