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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57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4 |
发文机关: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印发《长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9-14 |
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经局研究,制定了《长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政务公开工作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数据全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政务公开原则及范围
(一)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以不泄密为前提,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及时做到职责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草案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回应、公开重要会议等。
“公正、公平、便民”,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范围
紧紧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重抓好机制保障、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依申请公开、创新创优等六方面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及分工
(一)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的公开,起草股室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按程序上报。
(二)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公开局长重要办公会议、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局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标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党务公开、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信息。
(四)发布预警和灾害信息、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情况等。
(五)与防灾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等;涉及备灾管理、灾后救助、款物管理、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
(六)公开职责内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等;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等。
(七)公开职责内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等;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等。
(八)公开对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和各大功能区、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安全监管监察问题、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隐患管理、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决策事项、相关重要文件。
(九)公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公示、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务公开标准。
(十)公开职责内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等;持续推动办文(如通知、通告等)办会、主要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建议提案办理,执法检查(业务动态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信息。
(十一)公开重大工程项目信息、相关监控信息、网格化管理及运行工作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政务网站的维护等。
(十二)公开职责内的有关地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公开防震减灾的规划、计划和抗震设防相关信息等。
(十三)公开职责内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公开、解读及回应;公开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公开应急救援信息、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关工作;公开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等。
(十四)公开培训教育服务指南、培训工作计划、总结、培训政策文件解读等、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四、严格公开时效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明确公开方式
(一)通过长子县人民政府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对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二)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局实际,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落实”。
(二)严格目录落实。严格落实省市县要求,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办理人。
(三)强化会议公开。会议公开是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透明的重要抓手。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各科室要根据自身刚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制定会议公开计划,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点会议议题、要精心谋划开放形式,进一步完善开放程序,确保会议公开取得实效。